台北地檢署公布的起訴書指出,43歲在醫院服務的張姓男子去年1月間接送在外商銀行任職的妻子時,在車內聽到妻子以電話談論公事,提及「併購建興電」等語,得知妻子經辦光寶公司併購建興公司的評估作業,並於1月29日要簽訂契約。
檢方表示,張男在去年1月30日中午解約銀行定存的新台幣400萬元,利用手機下單方式,以每股新台幣26.6元買下建興公司150張股票;光寶公司在當天晚上6時許,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這起併購案的重大消息;張男在隔天將建興股票全數賣出,獲利26萬9232元。
調查局台北巿調查處接獲檢舉這起併購案疑有內線交易等不法,經清查後,發現有多人涉案,均為單線得知內線消息,後續依涉案人犯罪地等,將案件各別移送台北等地檢署偵辦。
北檢偵辦期間,張男坦承犯行,並指妻子事後得知他買賣股票情事,曾斥責他「你這樣會害死我」;妻子則說,當初併購案原訂去年2月初進行,後來提前1週進行,她曾告知丈夫,原訂2月3日至6日的家庭旅行,可以如期前往;她因本案丟了外商銀行的工作。
北檢日前偵結,檢察官審酌張男繳交犯罪所得26萬9232元,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建請法院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