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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署訂三原則 審電廠擴大案

中央商情網/ 2014.10.16 00:00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16日電)為因應未來發電需求,陸續有民營天然氣發電廠提出擴大發電量的環差報告,環保署今天審查星元天然氣環差案時,統一訂定三大審查原則,以利後續相關發電廠審查。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召開「星元天然氣發電廠興建計畫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專案小組第2次審查會議。

星元電廠2009年開始運轉,為配合政府能源政策擴大天然氣發電,計畫將天然氣用量從每年25萬公噸提高到47萬公噸,全年發電量將由1714百萬度增加為3549百萬度;不過,若提高發電量,空氣污染排放量也將大增一倍,因可能超過相關標準,成為討論重點。

星元電力公司說「廢核需要我們做些貢獻」,此案通過可抒解電力不足問題,希望儘快確立相關原則,不要等到缺電再審,未來也會盡量以不超過原核定環評空污排放量做努力。

環評委員指出,天然氣發電廠雖然為國家發電很有貢獻,但在環評審查必須考量是否對環境造成影響;另一名環評委員則認為,為因應後續其他民營發電廠提出的環差變更,有必要做一些通案審查原則,例如某項空污排放量增加,則需減少其他項空污排放量,因此希望環保署開會檢討,排除增產不增污的對象。

環評委員經討論後,訂定三大通案審查原則,因應後續相關電廠環差審查,包括「確認是否為工業區的總量管制範圍」、「環保署通盤檢討發電廠是否要排除在空氣污染增減量對象」、「發電廠燃料量增加,但排放總量不能增加」;此外,星元電廠因位於空污總量管制的彰濱工業區,待釐清這三大原則補件再審。10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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