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問題連環爆,行政院會16日通過「飼料管理法修正草案」,未來飼料和飼料添加物須採「正面表列」,強化邊境查驗及建置追溯和追蹤系統。而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則是先行初審通過立委版的「飼料管理法修正草案」,對於不肖業者加以重罰,初審通過的條文明訂,對於飼料或飼料添加物使用危害人體或違法添加物,提高罰則1千倍,應廢止有關登記證,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併科新台幣2,000萬元以下罰金。
而修法一旦通過,目前出包的飼料廠是否適用新法?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表示,基於公共利益應可考量溯及既往,但還需與法務部進一步確認。陳保基說:『(原音)那天法務部說若牽涉到公共利益的話,可以公共利益為主,但還要再確認一下是不是可以這樣做。』
至於修法新增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置資料庫,彙整、管理已辦理登記的業者、飼料、飼料添加物來源與流向等,以藉此管理飼料是否流用至其他領域,由於尚待行政院版本,因此相關條文保留送黨團協商,待政院版送進立法院後再併案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