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燈審食衛法 上市櫃食品廠須設實驗室
中央廣播電台/沈雅雯
12 年前
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今天(15日)挑燈夜戰,審查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達成共識,要求上市、上櫃的食品業者必須自設實驗室,進行自主檢驗;另外,委員會也要求各級主管機關在監測發現有危害食安疑慮的事件發生時,必須主動查驗、追查流向。
雖然立法院過去7年已6度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但台灣近日又爆發劣質油事件,立法院衛福委員會15日再度挑燈夜戰,再次修正食安法。
朝野在晚間達成共識,認為上市、上櫃以及其他一定類別與規模的食品業者必須自行設有實驗室,進行原料、產品的自主檢驗。委員會主席、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說:『(原音)我想這一條之前花了很多時間腦力激盪出來的,包括本席也有提議的,上市、上櫃一定要做到自設實驗室,我想這是一個比較大的突破。』
此外,委員會也要求各級主管機關在監測發現有危害食安疑慮的事件發生時,必須主動查驗、追查原料、產品的流向、並公布檢驗結果。
本次修法最受外界矚目的還包括再度提高罰責,行政院版本將致人於死的罰鍰上限提高到新台幣2億元,刑責則是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過,朝野對於這部分還沒有共識。
食安問題層出不窮,在國民黨立委強力主導下,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本週不惜變更議程,續審食衛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黨團之前表示,希望能在16日前將草案送出委員會、24日之前三讀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