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8款1.股東臨時會日期:103/10/142.重要決議事項:(1)照案通過準用凱基證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為本公司之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2)照案通過準用凱基證券「關係人交易處理程式」為本公司之關係人交易處理程式。(3)照案通過準用凱基證券「辦理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處理程式」為本公司之辦理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處理程式。(4)照案通過訂定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式」。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