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羅盤報」(Kompas)報導,東龍目縣(EastLombok)縣長阿里(Ali)表示,縣府官員想要娶第2位妻子,除了要符合所有中央政府的規定外,還必須繳交約1百萬印尼盾(約82美元)的「一夫多妻稅」。
他說,這種新規定並不是要鼓勵男性官員繳稅娶多名妻子,而是要讓男性官員想要「享齊人之福」變得更困難。
阿里說,上繳的「一夫多妻稅」將會進到地方政府財庫。
事實上,雖然印尼中央政府允許男性官員娶1名以上妻子,不過前提是必須先取得第一任妻子的同意,且婚後必須公平對待每名妻子,且男性官員在財力上必須足以支持兩個家庭。
另外,若男性官員第1名妻子在婚後10年不能生育小孩,或是在未經丈夫許可下離開丈夫2年以上,丈夫也獲准能娶第2名妻子。
阿里說,自縣府近日頒布這項新法令以來,尚未核發出任何一夫多妻的許可。
不過,印尼內政部發言人多迪(Dodi Riyadmaji)表示,東龍目縣的這項新法令沒有法律基礎。
多迪指出,在現行地方稅法規定下,並沒有類似「一夫多妻稅」這樣的規定。這項新法令若交由內政部評估,將會被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