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23款1.關係人或主要債務人或其連帶保證人名稱::勝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事實發生日:103/10/133.發生緣由:(1)勝華科技(股)公司於民國103年10月13日發佈重大訊息,聲請重整及緊急處分。(2)本公司與子公司持有該公司帳款金額計約新台幣135,219仟元。4.債權種類或背書保證金額及其所占資產比例:本公司與子公司對該公司應收帳款金額計約新台幣135,219仟元,佔本公司103 年半年度合併財務報表資產總額 5.1%。5.債權有無保全措施:本公司將採取必要法律措施。6.預計可能損失:基於穩健原則,本公司將對該公司之應收帳款全額提列備抵呆帳對本公司每股盈餘影響2.09元,實際損失金額待後續法律程式確認。7.因應措施: 本公司仍將積極繼續尋求所有可能的方式,並持續追蹤該公司聲請財務重整之後續發展,以期將影響數降低。8.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