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8款1.股東常會日期:103/10/092.重要決議事項:通過本行公司章程修正案,擬將本行公司名稱由「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3.年度財務報表之承認﹝請輸入是或否﹞:否4.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15條規定本行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2)本案將俟主管機關核准後,依法令規定辦理公告揭露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