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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0.09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10/092.增資資金來源:擬採申購配售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50,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600,000,000元6.發行價格:每股暫訂新台幣52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普通股總數10%計5,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增資發行新股總數10%計5,0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發行普通股總數80%計40,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率認購。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所有不足購認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未拼湊及原股東與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承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之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改善財務結構,擬償還銀行借款,以提升公司整體競爭力。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定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議定,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全權處理之。(2)本次現金增資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由董事會另訂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募集金額及辦理其餘增資發行相關事項,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增資基準日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訂定。(3)為配合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業,擬提請董事會再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契約及檔案,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4)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價格,將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予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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