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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光明食品前董座 涉賄被訴

中央商情網/ 2014.10.08 00:00
(中央社記者翟思嘉上海2014年10月8日電)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天宣布,檢方起訴上海光明食品前董事長王宗南,罪名為收受人民幣269萬多元賄賂及挪用公款1.9億元。

王宗南與前中共總書記江澤民關係緊密,王被捕後,一度傳聞以江澤民為首的「上海幫」已經失勢。

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官方網站公布,上海光明食品(集團)有限公司前董事長王宗南涉嫌受賄、挪用公款案,偵查終結後已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公告表示,王宗南在擔任上海友誼(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上海聯華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共計價值269萬餘元,還夥同他人共同挪用公款1.9億餘元。

王宗南因涉嫌在友誼(集團)有限公司、聯華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任職期間挪用公款、受賄,2014年7月被立案偵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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