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鈕扣電池警語不足 誤吞恐致命

自由時報/ 2014.10.08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行政院消保處昨日公佈市售鈕扣型電池抽查結果,抽驗的二十八件樣品中,僅有兩件標示完全符合規定,二十六件不合格、不合格率逾九成,其中更有二十一件警語標示不足;消保處警告,美日近年陸續出現兒童誤食鈕扣電池案件,嚴重會致死,消費者必須小心,而若真有誤食事件,業者也要負起連帶責任。

28件產品標示僅2件合格

消保處公佈,美國二○一○年誤食鈕扣電池案件高達三千四百件,達到最高點,而美國近五年間因誤食致死案件數成長四倍;日本過去四年誤食案件也超過九十件,去年超過三十四件,是最高的一年。

消保處也公布了紐西蘭政府商業部消保單位所拍的試驗影片,用兩片火腿將五顆鈕扣電池夾在中間,只需半小時,火腿片就燒穿五個洞,顯示鈕扣電池有走火危險,另外,紐西蘭也已發生數起孩童誤食鈕扣型電池案例 。

火腿片夾電池 半小時燒穿

長庚醫院臨床毒物科主任顏宗海表示,鈕扣型電池正、負極會形成短路放電,進而造成火腿燒穿,且多含有重金屬汞、鎘,具腐蝕性,會灼傷消化道,導致組織壞死,甚至引起穿孔,而汞、鎘也有造成神經毒性、心血管疾病、傷腎或骨頭病變等疑慮,因此要格外留意。

消保官張志嵩指出,消保處跟經濟部標檢局抽驗市售鈕扣型電池二十八件,發現高達二十六件不符合電器商品標示基準及國家標準的標示規範,其中有二十一件沒標示警語(提醒民眾必須放在孩童拿不到的地方)。

民眾誤食無警語電池 業者有責

經濟部強調,已要求這二十六件商品下架,限期必須標示合格才能重新上架,逾期未改善將開罰。消保官王德明強調,依法限期改正僅一次,第二次就要開罰,安全注意事項及警語標示不合格可罰六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

消保處處長劉清芳表示,近年商品使用鈕扣型電池比率增加,日前國內才發生老人把暖暖包誤當芝麻糊吃的案例,鈕扣型電池誤食則不只孩童,老人、寵物犬也有可能誤吞,民眾應注意不要隨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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