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將於103年11月7日到期,依其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九條規定,本轉換公司債自103年10月29日至103年11月7日止停止轉換,債券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應於停止受理轉換登記之始日(103年10月29日)之前一營業日前(103年10月27日),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並於到期日之次一營業日起(103年11月10日)終止上櫃買賣。另依據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六條規定,本公司於債券到期時以現金一次還本。二、「晶采三」到期還本辦理手續:本公司將於債券到期日後,10個工作天內以匯款方式交付債權人。三、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