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揚言提出抗告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吳亮儀、徐義平/台北報導〕歹戲拖棚的雙子星聯合開發案恐暫告終止。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駁回中華工程對北市府十項審定條件假處分聲請,中工強調,一收到判決書,就會在十日期限內提出抗告;北捷工程局則下通牒,今將檢視十項審定條件有無齊備,若沒有,將呈報市府決定中工是否等同放棄資格。
北市府上月五日發函通知中工須在昨完成十項審定條件,才可正式簽約雙子星聯合開發案,其中包括共構歸墊款現金、履約保證金等約八十七億元,以及六五三億元銀行融資保證書等,中工質疑北市府故意刁難,上週聲請假處分希望暫保優先締約權,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駁回中工的假處分聲請。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中工自有資金僅六十億元,融資比例高達九成,北市府要求較嚴格的審定條件,屬合法裁量權;並認為中工無難以回復損害,中工主觀上認為「簽約條件過苛」而拒絕簽約,也與假處分的「急迫危險」要件不符,裁定駁回假處分聲請,可抗告。
北市府委任律師方文萱感謝法院做出合理裁定,希望中工勿再進行無謂的司法訴訟。
中工發言人曾瓊瑩表示,目前還未收到法院判決書,一旦收到便會在十日期限內提出抗告;她還說,北市府如此作為已是在預期中,因審定條件太過嚴苛,根本沒有一家公司辦得到,將持續以抗告爭取自身權益。
今檢視十審定條件
未備齊將面臨失格
台北市捷運工程局局長蔡輝昇昨表示,今(七日)會檢視各項簽約條件有無齊備,開帳戶看共構歸墊款現金、履約保證金等約八十七億元有無匯入,以及銀行融資保證書等,若沒有,將依行政程序簽報市府,由市府決定中工是否等同放棄資格。
蔡輝昇表示,假使今天沒有完成簽約,並不會急著宣布是否等同破局,會按既定程序簽報市府,由市府決定。若中工簽不成約,北市府是否會與第三順位投資人(億大集團)議約或廢標重新招標?蔡輝昇說,這也同樣依行政程序,簽報市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