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8款1.股東臨時會日期:103/10/062.重要決議事項:(1)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2)通過辦理私募普通股案。(3)通過增選第十二屆董事一席案。(4)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3.其他應敘明事項:臨時動議股東提出說明事項,將摘要發言摘錄於股東會議事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