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楊貴媚告侵權 只判賠2.3萬

自由時報/
11 年前
金馬影后楊貴媚12年前代言光泉牧場公司的「光泉薏仁糙米漿」,她約滿發現,光泉仍繼續使用她的肖像權用在大賣場的廣告目錄上3年多,提告要求光泉公司賠償587萬元,此案纏訟5年多,最高法院日前僅判決光泉公司應賠償2萬3千多元不當得利給楊貴媚,全案定讞。

楊貴媚表示,訴諸法律求的是明辨是非,「沒想到要求『明辨是非』這麼難」。

楊貴媚經紀人尹慧文也說:「光泉侵泉是事實,且屢勸無效,我方才提告的。法院這樣的判決枉顧個人的權利及權益,不服!」(圖:台視,文:記者楊國文、徐卉)

AI革命進行式
AI革命進行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