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胸塞2千 代價12萬

自由時報/
11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襲胸代價知多少?新竹縣陳姓男子餐後摸女性友人胸部一把,對方是擁有多筆房地產、身價超過1千3百萬元的土地開發業者,憤而求償120萬元,法官審理後,以陳男身價近百萬,打一折判賠12萬元。

被害人指控,去年8月17日,與陳男及友人在新埔鎮餐敘完畢,大家走出包廂時,陳男竟以右手勾住她的頸部,將她從包廂門口勾進包廂後,順勢將2千元塞到她手裡,趁她不及抗拒,以左手觸摸左胸部性騷擾得逞。

陳男被新竹地院依性騷擾防治法,乘人不及抗拒而觸摸胸部判處拘役59天。被害人為此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120萬元。

陳男告訴法官,雙方原為朋友關係,他對於刑事判決所認定的事實並不爭執,願向被害人道歉,但對方請求金額實屬過高,願意向對方三鞠躬道歉,如果要金錢賠償的話,若是1、2萬元,願意承擔。

法官調查,被害人為高職畢業,目前擔任土地開發工作,無固定薪資,被告學歷為初中畢業,目前待業,被害人有房屋、土地數筆、車輛3輛、多筆投資,身價超過1千3百萬元,陳男則有房屋、田賦各1筆,身價將近1百萬元,法官衡量相關情狀後,認為被害人請求精神慰撫金120萬元,尚嫌過高,應以12萬元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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