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巴林當局最新通告,凡我國人以觀光或商務事由欲前往巴林,得持6個月以上效期的中華民國護照先行上網(https://www.evisa.gov.bh/)申辦最多可停留14天、單次入境的電子簽證(費用巴林幣7迪納,約折合18.70美元)。
上網提出申請後,巴國主管機關將於48小時內回復審核結果,倘獲通過,申請人即可列印許可,持憑入境巴林;另倘有需要,國人亦得於入境後申請延長停留時間14天。
外交部同時提醒國人於巴林停留期間務請遵守當地法令及習俗,並注意自身安全。倘有急難案件,可撥打駐巴林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973-3965-5139,巴林境內直撥3965-5139,或撥打外交部24小時緊急聯絡電話:+886-800-085-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