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決所今天指出,有民眾向台北市1999市民熱線提出申訴,指其去年8月將機車停放在紅線範圍內,而非在紅線外,要求撤銷罰單。
不過,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規定,禁止臨時停車標線為紅色實線,其設置目的在禁止所有車輛於繪設此標線路段上進行任何停車行為,紅線管制效力是包括標線左右兩側至路權範圍為止。
裁決所說明,不論民眾車輛停放位置在紅線左側或右側,均屬違規行為,將依法處以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提醒用路人注意。
另外,今年國慶假期10日至12日,凡列管於裁決所的交通違規案件(含車、駕籍),違規通知單應到案日為國慶假期期間者,可順延至13日恢復上班日繳納。
裁決所表示,連續假期期間,民眾仍可利用四大超商或語音、網路及ATM轉帳繳納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