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寶林茶室 地震 清明連假

新光金:代子公司新光人壽公告取得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三年度第一期無擔保主順位金融債券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0.02 00:00
第二條 第20款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一○三年度第一期無擔保主順位金融債券2.事實發生日:103/10/2~103/10/2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單位數量:不適用;每單位價格:不適用;總金額:美金80,000,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1)交易相對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與公司之關係:無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遞延者應清單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一次付清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市場狀況決定 決策單位:依本公司核決權限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不適用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數量:不適用;金額:美金80,000,000元;持股比例:不適用;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無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比率:71.14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比率:1,952.34 %營運資金數額:不適用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依保險法之規定,為壽險資金之運用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18.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21.其他敘明事項:無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