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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公告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0.02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10/02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9,000,000股4.每股面額:10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44,000,000元(暫定)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以新台幣16元溢價發行。實際發行價格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依相關法令規定訂定之。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之10%,計900,000股由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 規定,提撥增資發行股數之10%,計900,000股辦理公開申購。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股數之80%,計7,2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認購。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如資金來源、發行股數、資金運用計劃項目、預定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2)本次現金增資實際發行價格將於案件申報生效後,視市場變動情形依「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予以調整,若每股實際發行價格因市場變動致募集資金不足時,其差額將減少償還銀行借款之額度或以自有資金因應;惟若致募集資金增加時,則作為償還銀行借款或充實營運資金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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