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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健保準備金爭議 依政院核定

中央社/ 2014.10.02 00:00
(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2日電)主計總處主計長石素梅今天表示,因法規見解不同,造成二代健保安全準備金爭議,衛福部已在9月23日報行政院核定,主計總處會依行政院核定辦理。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石素梅及審計部審計長林慶隆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詢。

財團法人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日前指出,2013年二代健保正式上路,依新修定的健保法,政府每年應負擔保險經費扣除法定收入後金額的36%,但啟動第 1年因主計總處和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引用不同計算方式,導致得出金額短少新台幣158.36億元,估全年少了250億元,差額等同都要由民眾負擔,甚至政府負擔可能低於二代健保上路前的34%比例。

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質詢指出,如政府少付250億元,等於全民每人要多負擔1000元,要求主計總處不要「柿子挑軟的吃」。

石素梅回應,有關安全準備金數額,主計總處預算是以「支出」編列,但之前健保署是以「收入跟支出一定平衡」的觀念,用「收入」反推,因「法規見解不同」,以致會有落差。

健保署之前依據的是健保法第76條「安全準備之來源」第1項明定,「本保險每年度收支之結餘。」以致將年度保險收支的結餘全數提列為安全準備。

主計總處則認為,安全準備金數額應依健保法第78條「保險安全準備總額,以相當於最近精算一個月至三個月之保險給付支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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