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日前函請立法院審議獎參條例修正草案,針對民間機構發生重大違約缺失時,為維持運輸服務不致中斷,交通部在必要時可強制接管。交通部表示,修法後,高鐵公司將無法以董事會或股東會的決議反對政府接管營運。
但是立法院交通委員會1日下午排定審查這項修正草案,不僅交通部部長葉匡時沒有出席,高鐵公司也未派員參加。面對朝野立委在會中紛紛質疑政府接管高鐵前後的營運及財務問題,包括是否延長高鐵特許期40年、5大原始股東是否退出等,答詢的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建宇只是一再強調具體的高鐵財務改善方案要到10月底才會出爐,接管是不得已才會採取的最終手段,但無論採取何種做法,政府絕對不會圖利原始股東。陳建宇說:『(原音)整體的財務解決方案不會只有一個單純延期40年的一個決定,它一定是整體的配套,從原來的股東裏頭的減資開始,再加上後面的增資,而且增資的話,原始股東大體上也不同意他們進來;然後接下來是延長特許期、再加上全民釋股,還有票價要減,會有一個整體的配套,不會說單純地從延長特許來讓原始股東獲得利益。』
不過,由於陳建宇的答詢無法釐清朝野立委的諸多疑慮,交通委員會決定相關修法擇期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