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3/10/012.公司名稱:Great Smart Limited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間接持有100%股權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為償還既有金融負債及充實中期營運資金,與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及管理銀行之聯貸銀行團簽訂三年期美金肆仟伍百萬元之授信合約。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