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3/10/01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股務單位名稱: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2)辦公處所: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3)聯絡電話:(02)2563-5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