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3/09/302.公司名稱:協益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之孫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持有子公司比例:100%子公司持有孫公司比例:100%子孫公司持有母公司比例:0%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為考量縮減營運成本,董事會決議通過解散清算本公司 透過第三地區協隆(威京)股份有限公司100%轉投資大陸之海外孫公司 協益電子(南京)有限公司,評估清算後不影響現行業務發展及淨值。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