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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笛克:雷笛克光學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增資股票發放暨上櫃日期及現金股利發放日期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9.30 00:00
一、本公司於民國103年6月4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2,102,10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21,021,070元。業經報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民國103年6月20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349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及新北市政府103年9月17日北府經司字第1035179814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並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自103年10月8日起開始上櫃買賣。二、茲將本次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下:(一) 已發行股票:普通股42,779,28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27,792,89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二)本次新股總額暨每股金額:普通股2,102,10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1,021,070元整;增資後已發行股份總額為44,881,39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48,813,960元整。(三) 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四) 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住址: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電話: (02)2586-5859 免費 )。三、前項增資股票訂於103年10月8日(星期三)發放並自同日起上櫃買賣,本次增資新股採無實體發行,貴股東若採直接帳簿劃撥方式領取,則本次增資股票於103年10月8日直接劃撥入指定之集保帳戶, 貴股東若尚未提供集保帳號,敬請各股東於本公司寄發之「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及轉帳申請書上蓋妥原留印鑑(貴股東如係為本公司新股東者,請填妥印鑑卡乙份及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親自或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轉撥手續。惟如有歷年未領取股票者,仍請親自或郵寄領取,前項新股發放通知書將於發放日前寄發,如未收到者,請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補發。四、現金股利訂於103年10月8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方式發放。五、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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