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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子星開發案/北市府促提融資保證 中工批刁難

自由時報/ 2014.09.30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陳永吉、吳亮儀/台北報導〕台北雙子星開發案又生波。第二順位開發商中華工程,昨大動作抨擊北市府月初提出的十項審議條件不合理,尤其是要中工在三十天內提出銀行融資六五三.四二億元的保證書,擺明是刁難;市府則回應,審議條件不會更改,捷運局長蔡輝昇更指出,中工之前就提出高達六百多億元的建設經費,早就該開始準備,而非現在才開始找銀行準備融資保證書。

30天內提653.42億融資保證書 沒有銀行做得到

中工協理吳郭森表示,台北市政府九月五日突然提出十項審議條件,跟去年底所提的八項幾乎都不同;其中第一項就是要中工在三十天內提出銀行融資六五三.四二億元的保證書,並要求銀行放棄一切抗辯權。吳郭森說,正常程序至少要二二四天以上,這樣的條件根本沒有一家銀行做得到,包括一銀、兆豐、合庫、台銀都明確回函表示,在中工還未與市府簽約前,很難取得融資保證。

吳郭森質疑,光第一項就完全是刁難,幾乎做不到,後面九項根本就不用看,市府的條件背離合理的商業行為,這讓中工團隊覺得似乎是被耍了。

捷運局則表示,之前與中工協商時,就提出簽約當下要繳交六十七億餘元的共構費,當時中工強烈反彈,引發市府擔憂;蔡輝昇說:「他們的態度讓我們審慎考慮,為什麼對這金額有問題、甚至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蔡認為,資金問題非常重要,要確保雙子星大樓能蓋得下去,才會要求提出融資保證書。

為避免重蹈去年太極雙星弊案的慘痛覆轍,捷運局擬定十條審議條件,包括簽約時繳交共構歸墊費六十七億餘元、履約保證金十九億餘元等約八十七億元的費用,還需取得十六家信用評等優良的國內銀行開的共六五三.四二億元的融資保證書,比去年僅要求太極雙星公司繳交十九億餘元履約保證金還嚴格。

中工盼依原審議條件 市府︰不簽退押標金

下月六日是最後簽約日,若中工不願簽約、或無法達成簽約條件,蔡輝昇表示,會退還中工一.三億元的押標金;至於日後是否跟第三順位廠商議約、或廢標重新招標,蔡輝昇說,須待市府審慎討論後才能決定。

對市府表明可退還保證金,吳郭森說不會接受,只希望市府依法行政,回到原本的審議條件;他說,希望市府懸崖勒馬,否則中工將對市府不合法的動作採取法律行動,「市府不要想用荒謬條件逼退中工,中工絕不放棄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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