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愛三路的多羅米KTV營業期間,因坐檯小姐身材火辣、敢玩敢秀而門庭若市,經常向北市酒店調小姐支援,引起同業與警方側目,經警方監聽,查獲坐檯小姐竟有多人還是少女。
判決指出,股東周恆富等5人明知小雅等5名少女均未成年,其中一人只有15歲,她們不是中輟、蹺家,就是因貪玩居無定所,周等人竟租屋供5名少女吃住,由經紀人林季官媒介少女脫衣陪酒。
林季官供稱,少女脫衣陪酒,以每檯2小時500元,店家從中抽取100元,其餘400元歸小姐;為炒熱包廂氣氛,店家會另外安排秀舞的時間,少女脫光衣服在酒客身上扭腰、擺臀,賺取1000元小費。
判決指出,少女秀舞期間,任酒客上下其手,摸胸、撫摸下體、喇舌樣樣來;成人中,以長相甜美的18歲「娃娃」最敬業,脫衣陪酒28個月,坐檯21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