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公布的起訴書指出,55歲在押的李男在今年8月2日晚間7時許,前往台北巿西寧南路的一家當鋪,向店家佯稱想買名錶,待店家把手錶拿出給他觀賞試戴時,火速搶錶並逃逸無蹤。
檢方表示,李男在隔天下午2時許,以相同手法前往台北巿八德路的一家鐘錶行,搶奪1只名錶,在脫逃期間,以防狼噴霧對店家臉部噴灑,不顧店家用手拉住他的背包,拿出電擊棒攻擊後逃逸。
店家在李男後方追趕,幸好遇到路人幫忙,在路口將李男攔截,警方也獲報在路口將李男制伏,當場起獲贓物、改造手槍及子彈。
檢方公布的起訴書指出,55歲在押的李男在今年8月2日晚間7時許,前往台北巿西寧南路的一家當鋪,向店家佯稱想買名錶,待店家把手錶拿出給他觀賞試戴時,火速搶錶並逃逸無蹤。
檢方表示,李男在隔天下午2時許,以相同手法前往台北巿八德路的一家鐘錶行,搶奪1只名錶,在脫逃期間,以防狼噴霧對店家臉部噴灑,不顧店家用手拉住他的背包,拿出電擊棒攻擊後逃逸。
店家在李男後方追趕,幸好遇到路人幫忙,在路口將李男攔截,警方也獲報在路口將李男制伏,當場起獲贓物、改造手槍及子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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