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碧玲於上週總質詢時指出,被國際公認全球最好的二十處風場,有十六處位於台灣海域;國研院海洋科技研究中心也在二○一一年底的研究報告提醒,國內若要發展離岸風力發電,並無水深十五公尺以上的工程能力,若規劃在水深逾三十公尺處設置,需借重國外海事工程能力,建議政府提早因應。
她表示,當政府在二○一三年與示範業者完成簽約時,就宣示這將帶動國內施工船隊之建置,加速海事工程自主化。台船更承諾,會建造自升式平台、優先僱用國內施工船。但台船最後卻對外宣稱,因為今年三月才簽約,故只能暫租中國船應急。
台船簽約前 四度密集赴中
經濟部長杜紫軍答覆,因為建造平台船需要三十多個月的時間,才會找「華電一○○一」做為過渡期間的替代品。
管碧玲立即出示台船的出國資料指出,在台船於今年三月簽約前,早於去年三月、五月、十一月及今年二月,四度密集赴中,洽談平台船的合作事宜,就是去訪視這艘「華電一○○一」;待台船今年三月簽約後,再於三月、六月訪中,與中國華電集團洽談分工細節與合約概要。
自造需30個月?南韓7個月交船
她質疑,台船宣稱,自造工作船要到二○一八年才能完工;但「華電一○○一」只用廿五個月就完工,德國在二○一○年向韓國下單訂做起重平台船,更僅用七個月就完工交船。台船有自造工作船的能力,只是他們想囊括國內所有離岸風電的安裝業務,還在香港成立「藍洋風電工程公司」。她表示,絕對支持台船去當風電安裝的龍頭,但必須建立自主的團隊。
杜紫軍坦言,不知道台船另設子公司,而因台船排不出船塢建造,才需這麼久的時間。管碧玲反駁,這是一場騙局。若台船的能力這麼差,以後如何承擔潛艦國造任務?她要求行政院重新審視整個試辦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