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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 龍燈:公告本公司調整103年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為每股新臺幣59元暨延長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等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9.25 00:00
第二條 第16款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3/09/25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03/08/123.變動原因:因考量近日股價受到大環境影響,表現不盡理想,為降低原股東持股成本,調整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暨延長原股東及員工、特定人繳款期間等相關事宜。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無。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無。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無。11.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10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1,000,000股,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8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9712號函核准生效在案,並經本公司103年8月14日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訂定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為新臺幣61元,募集金額為新台幣671,000,000元;茲因近期市場客觀環境變遷致影響本公司股價,經考量資本市場的變化及為提高股東之認購意願,使本增資計畫順利進行,本公司於103年9月25日董事會通過調整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及相關日期如下:- 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每股為新臺幣59元,預計可募得資金新台幣649,000,000元。- 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民國103(西元2014)年9月22日至10月3日。- 特定人繳款期間:民國103(西元2014)年10月6日至9日。- 現金增資基準日:民國103(西元2014)年10月13日。- 現金增資新股發放日:民國103(西元2014)年10月16日。二、擬定補償方案暫訂如下:1.適用對象:已繳款之員工、原股東。2.申請期間:暫訂自本補償方案正式公告日起至103年10月3日止。3.申請方式: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員工及原股東,如已無認購意願,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檢附員工或原股東認購繳款書存查聯影本或匯款申請書客戶收執聯影本並加蓋 股東原留印鑑,若遺失繳款收據,請填具切結書並加蓋股東原留印鑑,於申請期間截止日(103年10月3日)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件送達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B1),逾期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齊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4.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1)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員工及原股東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註2))×1.38%(註1)/365】(2)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員工及原股東仍有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溢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認購股數×(61-59)】 × 【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註2)×1.38%(註1)/365)】註1:利率係以台灣銀行103年9月24日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牌告固定利率計算之。註2:實際退款日暫訂為增資基準日二週內;應付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支付。5.對於認購人要求退還股款之相關股數,本公司洽特定人認足其股數,並負責退還所繳款項及支付應計利息。6.本次現金增資作業預計於103年10月16日上市買賣,股票並於上市買賣日直接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號。三、本公告之現增補償方案係暫訂版本,本公司將於證期局核准後另行公告正式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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