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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商行賄案 3前立委有罪

中央社/ 2014.09.25 00:00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5日電)中藥商公會為推動調劑權修法涉嫌行賄立委案,高等法院今天更二審宣判,判許舒博無罪,邱垂貞、林光華、馮定國則遭判8年6月至3年10月不等刑期。

全案緣於中藥商公會為透過修法,讓中藥商不需經國家證照考試即可擁有調劑權,以「贊助金」等方式尋求立委修正藥事法,讓中藥商只要修習一定課程,即可擁有調劑權,時任立委邱垂貞、李俊毅、馮定國、許舒博等人被控收賄。

法院一審時,依貪污罪判刑邱垂貞8年、褫奪公權5年,廖福本遭判刑8年6月、褫奪公權6年,林光華、趙永清、李俊毅、許舒博、馮定國、陳鴻基等6人則因證據不足,或款項與職務無對價關係,獲判無罪。

但檢方不服提起上訴後,二審判決逆轉,8人全被判有罪。廖福本後來死亡。

更一審後來判邱垂貞10年徒刑、褫奪公權8年,許舒博7年6月、褫奪公權4年,林光華8年、褫奪公權5年,馮定國7年2月、褫奪公權3年,每人並遭追繳沒收新台幣45萬元至1000萬元不等的不法所得。趙永清、李俊毅、陳鴻基則改判無罪。

最高法院去年將邱垂貞、林光華、許舒博、馮定國部分撤銷,發回更審,判決李俊毅、趙永清、陳鴻基無罪確定。

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更二審宣判,認定沒證據證明許舒博收賄,判他無罪,至於邱垂貞則判8年6月、褫奪公權8年,林光華7年6月、褫奪公權5年,馮定國3年10月、褫奪公權3年,邱、林及馮遭追繳20萬元至1000萬元不等的不法所得。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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