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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女子說話得罪 狠女撂人「十大酷刑」凌虐囚禁他4天

NOWnews/ 2014.09.25 00:00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這是「滿清十大酷刑」翻版嗎?一名女子在4年前,質疑一名同齡的輟學女生毒舌罵她,竟然夥同其他7名男女強押對方,對她極盡凌虐,手段包括用針刺穿嘴巴後灑鹽、冰棒插下體、菸蒂燙胸部等「十大酷刑」,持續凌虐4天。法院調查審理後,判決該名女主嫌10年8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法院判決指出,該名22歲的女主嫌,因不滿一名同齡的輟學女子說話得罪她,因此夥同其他同伴,決定給對方一個教訓。2010年10月某日晚間,藉口要舉辦慶生會,將被害人約到台北市文山區一處河堤後,拿出事前準備的蛋糕,但裡面沾滿螞蟻、蟑螂、爛泥巴和口水等,隨即朝被害人臉部砸去。

被害女子反應不及,一行人接著上前痛毆她,包括甩耳光、菸蒂燙胸部等凌虐;事後一行人將她軟禁,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女主嫌夥同其他嫌犯對被害人極盡凌虐,不但針刺穿嘴巴後灑鹽、冰棒插下體、菸蒂燙胸部等,甚至還逼她舔含血的冰棒,總共約有「十大酷刑」,凌虐時間長達4天。

被害人趁隙脫逃就醫治療,並且報警處理,警方循線逮捕8名涉虐嫌犯。審理後女主嫌一度稱說「這沒什麼。」一審法官一度痛斥「年紀輕輕,不知輕重,毫無悔意。」一審女主嫌被判處12年。二審被害人答應原諒對方,但法官仍判她10年8個月徒刑;而這8名被告在犯案當時,僅5人年滿18歲、年紀最長的21歲,另有3名少年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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