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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重點不重面」 健康食品恐成漏洞

自由時報/ 2014.09.25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林惠琴、甘芝萁、邱柏勝/台北報導〕《食管法》一修再修,但有法界人士指出,修法「重點不重面」,忽略法律邏輯,比如一般食品摻偽罰鍰上限提高至五千萬元,但同樣行為,健康食品卻僅處六萬至三十萬元,大有問題!

法律事務所律師黃士洋表示,目前一般食品摻偽罰鍰上限提高至五千萬元,已接近公平交易法、證券交易法水準,遠高於美國、日本、新加坡,但原本相對高度管制的健康食品,罰責維持六萬至三十萬元。另外,製造有毒質或有害物質,導致使用時有損人體健康的不良醫療器材,處罰更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同樣都是維護人體健康,罰責落差極大,難道不是怪事?

中央研究院歐美所研究員洪德欽說,歐盟作法傾向處罰負責人外,認為企業經理級以上的高層人員均是共犯,降低「抓不勝抓、防不勝防」的情況。

科技部長張善政昨提及,只要讓食品業者全部登上食品雲,「一天內便能查出食品流向清單」。他說,在無法源依據下,要求業者全面採用電子發票可能有困難,但目前是強力推動食品雲的最佳契機,可先推動,後續再完備法規。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主任蘇俊榮表示,今年底將會先推動進口油脂廠商導入電子發票,明年初第二波將推動生產穀物的廠商導入電子發票,並逐步擴展至其他食品業者。

行政院副院長毛治國昨天頒發消費者保護終身貢獻獎給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創辦人之一的柴松林,柴松林致詞時說,當年消費者運動的開始是因食油問題,但到今天還是沒解決。

柴松林︰公務員出問題

他認為問題在於公務員沒有認真工作,甚至操守有問題,讓全民食不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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