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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砍林女 張彥文刀背自殘僅輕傷

自由時報/ 2014.09.24 00:00
林女家人怒斥張嫌「畜生!」

〔自由時報記者陳慰慈、邱俊福、錢利忠、張文川、吳岳修/綜合報導〕男子張彥文殘殺林姓前女友後自殘,檢方查出,他用刀刃砍殺林女近四十刀,連氣管都砍斷,但用刀背自戕約二十餘刀,包紮後即出院;林母昨在殯儀館見到女兒遺體時,不發一語,陪同家人則怒斥張嫌:「畜生!」

檢方昨依殺人罪、強制猥褻或侮辱屍體等罪,將張嫌聲押,法官昨晚裁定羈押、未禁見。張嫌在檢警偵訊時邊說邊哭,說他對不起林女,庭訊時情緒較平緩,對犯下殺人罪表示後悔,並說「願接受最嚴厲制裁,對不起林女、林女家屬與自己父母。」

檢警也對張嫌抽血,查無酒精反應。昨天下午解剖林女遺體,發現林女致命傷為氣管遭砍斷,估計她被砍了近四十刀,但下體沒有刀傷,檢方已採驗林女下體DNA進一步比對。

警方也查出,張嫌行兇後持刀自戕,第一刀造成頭皮割傷流血,張嫌再持刀朝自己頭部、頸部、手腕、腹部下刀,但可能因為疼痛,雖然連砍二十多刀,但下刀力道愈來愈輕,再加上以刀背下刀,因此他只受到多處皮肉外傷,醫院診斷無生命危險。

坦承拍裸照 威脅要求「分手砲」

張嫌向檢方表示,他懷疑林女另結新歡,因此上網查了「完全自殺手冊」決定割頸動脈加窒息自殺,一週前仿效捷運殺人魔鄭捷買鋒利水果刀,行兇當天帶刀去找林女,想自我了斷。但因「受不了被女方拒絕」,還被她推了一把,才從自殺變殺人。

對於林女友人指控兩人分手主因在於張嫌會動粗,張嫌昨天否認,他表示根本捨不得打她,僅有作勢要打、嚇唬她而已,從沒動手。

張嫌說,在日本飯店內誤觸相機,才拍下林女上空裸照,兩人返國後,張嫌承認曾傳簡訊以裸照要求「分手砲」,但遭林女拒絕,事後他也將裸照刪除,但檢方認為已涉及恐嚇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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