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吳富正/屏東報導】
勞動部為擴大協助失業勞工子女就學,修正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實施要點,自103學年度起放寬補助申請資格條件,將申請人及其配偶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總額由114萬元以下放寬為148萬元以下。屏東縣府勞工處表示,103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補助,自9月15日起受理申請,至10月17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申請書請逕向屏東縣政府勞工處、就業服務中心(站)、勞保局與其各辦事處,及勞動部勞工諮詢服務中心索取,或經由勞動部網站(http://www.mol.gov.tw/cht/index.php?code=list&ids=277)進入下載,亦可從全民勞教e網(http://cla.hilearning.hinet.net)直接下載,申請方式一律採通信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