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第一批適用土地徵收條例89年施行的徵收補償案,從89年起算第15年為民國104年,明(104)年將至,臺中市轄區被徵收土地,也有上百萬未領款即將收歸國庫情形,據了解,有許多是未辦理繼承登記或後代繼承人眾多,導致遲遲無法申領。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呼籲即將到期的未領取人,一旦超過保管期限歸國庫,就無法再領,有權利領取的人應及早備妥相關身分證明文件提出領取,並提醒有繼承人眾多情形者,也可於辦竣繼承后領取應繼分的金額。
全國第一批適用土地徵收條例89年施行的徵收補償案,從89年起算第15年為民國104年,明(104)年將至,臺中市轄區被徵收土地,也有上百萬未領款即將收歸國庫情形,據了解,有許多是未辦理繼承登記或後代繼承人眾多,導致遲遲無法申領。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呼籲即將到期的未領取人,一旦超過保管期限歸國庫,就無法再領,有權利領取的人應及早備妥相關身分證明文件提出領取,並提醒有繼承人眾多情形者,也可於辦竣繼承后領取應繼分的金額。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