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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商與進口商 擬徵收廢油處理金

自由時報/ 2014.09.22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湯佳玲/台北報導〕環保署長魏國彥今天將赴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業務報告,他表示,環保署正以空污基金的精神,研議針對油品上游製造商與進口商收取費用,納入廢油基金,並且輔導「小蜜蜂」(回收個體戶)取得丙級證照,預計一個月內公告。

輔導小蜜蜂取得丙照

魏國彥表示,秉持「污染者付費處理」原則,目前想法是對所有食用油上游的製造商與進口商收取一定費用當作廢棄油品的基金,與空污基金一樣,納入環保署回收基金管理會管理,以鼓勵後續油品清除業與回收處理業的工作。

魏國彥說,任何油脂使用過後就會變成廢棄物,只要納入環保署管理的就代表有污染環境之虞,現在要做的就是對食用油、動物飼料油、工業油脂做一大盤點,盤點一年的製造量、進口量、可能污染量及整治經費可能是多少,才能計算出廢油基金的費率。

他說,收取廢油基金的好處是建立一套財務機制,「產業就會跑出來」,就像是寶特瓶回收,業者樂於撿拾以向環保署領取補助。他說,待環保署內部達成共識後,未來將與經濟部、農委會等單位進行跨部會研商。

此外,魏國彥表示,環保署已著手修改《廢棄物清理法》,將廢食用油公告為回收物品之一,「小蜜蜂」可以說是清理單位的「業務員」性質,環保署將輔導其取得處理業丙級證照,或是乙級處理廠業務員(也就是俗稱的靠行),全面納管以清楚廢食用油流向,預計一個月內公告。

主婦聯盟基金會秘書長賴曉芬表示,贊成環保署向上游油品業者酌收費用納入回收基金,建立廢油回收的財源及更強制建立管道,但希望不是為了暫時杜絕輿論的試行計畫,而能成為長期政策;她也表示,環保署若只是站在輔導「小蜜蜂」立場,而欠缺強制力,能否讓廢食用油不落入非法用途,仍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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