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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城世紀建案糾紛多 葉明月:應制定更嚴謹標準控管

台灣好新聞/ 2014.09.20 00:00
記者高爾辰/桃園報導

買賣房屋糾紛佔消費案件近半之多,葉明月議員亦針對位於中壢中華路一段的「湯城世紀」造鎮建案發生的預售屋糾紛案19日提出質詢,希望縣府在核發建照跟使用執照時,能制定更嚴謹標準約束不法建商,遏止無良建商從桃園獲利卻遺禍有心在桃園定居的人。

葉明月縣議員質詢,買賣房屋糾紛不斷的「湯城世紀」是由總X建設所興建的建案,而該建設公司早在台中就口碑不佳,現在轉移陣地到桃園來蓋房子照樣慣性不改,目前接獲陳情的原因除預售屋遲遲無法交屋外,還有諸如樑柱跟牆壁竟是用水泥混保麗龍做、房子漏水、沒有公設等品質不佳問題,且態度傲慢。

葉明月認為,雖然公會、消保官存在目的是可以作為當會員建商與消費者發生糾紛時處理的橋梁,但若協調不成最後還是需要由具有公權力的行政原管理單位出面處理,何不制定更嚴謹標準控管不肖建商,不要讓惡質建商留在桃園。

工務局局長江南志答詢,今年起已應縣長要求制定不動產自治條例,今後將會強制將不動產業者納入公會管理,透過公會約束會員,期望減少上述糾紛的發生。據他了解,「湯城世紀」因第一期發生施工品質不佳,且二、三期施工品質也因不符規定停發使用執照,並且也有多位購屋者要求退屋,縣府都已介入處理。吳志揚縣長也表示,縣府有行政權力,可以用發照與否約束建商。

另葉明月也針對違建物拆除面積標準,跟老舊民宅違章部分拆除過程造成擾民提出質詢。工務局江南志局長答詢,不同違建物有不同拆除標準,如因拆除過程造成擾民,將對流程再做檢討;至於因二樓建物不夠住須加蓋三樓造成違建部分,縣府將儘量調整建築法令,輔導使其合法化。

葉明月另希望減免$18,500的農舍塔排費,減輕農民負擔。水務局長李戎威說明,若是用在水利用地上,水利會規定必須繳交該筆費用;但如果用在河川公地上,縣府則會收取少許規費。

葉明月也質疑中壢市大華勛地區主要對外道路的晉元路第二期道路新闢工程路已鋪好即將可通車,可能會因出現土地被徵收民眾要就地整建卻申請不到建照問題而影響通車期程。她也希望縮短取締酒測後的標準作業流程,這樣才可達平衡獎勵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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