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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公投法雙二分之一高門檻 剝奪台灣人公投權

自由時報/ 2014.09.19 00:00
〔自由時報記者蘇芳禾/台北報導〕蘇格蘭昨舉行獨立公投,正在推動台灣公投法補正的三一八學運領袖林飛帆表示,任何一個地區的人,都有權利依照聯合國住民自決原則,決定自己的發展方向,這樣的權利不應被剝奪,「台灣與各國、各地區都一樣」。

「島國前進」發起人黃國昌指出,蘇格蘭公投不僅讓雙方意見充分陳述,而且採用簡單多數決,也符合民主精神。反觀台灣公投法有著雙二分之一的超高門檻,讓台灣人連基本公投權利都沒有,執政黨卻還口口聲聲說「讓兩千三百萬人決定台灣未來」,根本就是欺騙人民的口號。「台灣應享有公投的權利,就看這些政客何時才願意把口號化成行動!」

林飛帆:台灣主權獨立 要做的是修憲

「公投權利應該要被承認,其他國家不應該去干預」。林飛帆進一步說,以台灣為例,台灣的大選每次都會面臨美、中等強國以各種形式,公開或私下表態、恫嚇,這樣的狀況對於小國、弱國來說,並不公平。

被問到台灣的統獨問題,林飛帆認為,台灣已經是主權獨立國家,現在要做的是修憲,把被「一個中國」扭曲的憲政制度,修正成符合台灣現狀的憲法。

「民主鬥陣」發言人吳崢也表示,無論蘇格蘭公投結果如何,至少蘇格蘭人都已用非常認真、負責的態度去決定是否脫離英國,作為一個獨立國家,相較之下,台灣大多數人沒有很認真思考這個問題,這是值得省思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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