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引導民間創投投資新創事業,國發基金管理委員會18日通過「推動創業拔萃方案投資計畫」,出資四成搭配民間創投六成,共同投資國內新創事業。
根據規劃,國發基金未來將視投入早期企業、也就是新創事業的注資比例,設定30%、50%、80%等3級距分享利潤。
舉例來說,未來投資新創事業獲利後,國發基金每賺新台幣100萬元,將按新企業投資新創公司的比例來分,最多可分享80萬元給合作的民間創投,且投資新創公司比率超過30%以上後才開始分享。國發會國發基金管理會副執行秘書晏世偉說:『(原音)通常來講一個創投他會投很多家公司,那這裡假設他投了30家好了,可能有10家是台灣公司或台灣相關的公司,就是看他的投資金額,用我剛講的權數來計算投資我國相關早期企業的比率。(記者:所以要過30%?)對,就是這個比率要超過30%之後,我們才開始分享給他。』
國發會也指出,推動創業拔萃方案投資計畫將以3年為期,接受創投公司申請,3年後將視實施情況再檢討是否繼續施行,待條文修正後最快9月底前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