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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報告規範 出爐

中央商情網/ 2014.09.18 00:00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014年9月18日電)外資報告影響個股的股價,金管會訂出規範,未來如果有涉及個股目標股價的報告被轉載,券商就要到公開資訊觀測站澄清,並且提醒媒體,轉載需要取得證券商的同意。

對於外資報告亂竄,導致部分個股大幅震盪,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請證交所、櫃買中心研議修正「證券商推介客戶買賣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金管會表示,證券商如果是考量自身與客戶利益,可以同意媒體轉載報告,但是轉載內容不可以涉及預測個股目標價、未來營收、每股盈餘(EPS)或雖未直接建議買賣價格,但也不能提及支撐或壓力點。

對於媒體轉載內容與研究報告有差異或未完整報導,可能會引起投資人的誤會,金管會表示,過去券商僅是在券商公會網站澄清,未來就必須要到公開資訊觀測站澄清。

券商也要提醒媒體,轉載報告需要取得券商的同意等措施。

金管會也明訂,報告的核准人員、推介人員及交付流程等內部控制作業,規定證券商研究報告發布前,除研究報告在審核程序與審核部門必要討論外,不可以與研究部門以外任何人討論內容,避免報告發布前洩漏給第3人。

金管會也規範,證券商研究人員的績效考核方式,不得影響研究人員的獨立性。

金管會也同意證券商研究報告可以提供給非客戶的專業機構投資人,以擴大證券商的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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