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籍商人林克穎撞死台灣送報生後潛逃回英國,蘇格蘭司法部長已於今年8月批准林克穎必須引渡回台服刑,但要等全案走完所有司法程序後才有可能執行。外交部條法司18日表示,林克穎案的刑事審理目前進入二審階段,蘇格蘭高等法院預計26日召開程序庭。根據我方法律顧問的說法,二審主要是法律審,此案事實部分已於一審確定,所以二審審理時間應該會少於一審所用的8個月時間。
有關蘇格蘭獨立公投與林克穎案之間的關聯,外交部條法司副司長連建辰指出,從司法體系的角度來看,蘇格蘭法院擁有最終刑事判決權,林克穎案與蘇格蘭獨立與否無關。連建辰說:『(原音)民事部分的話,它的最高審是在英國的上議院,但刑事部分,是由蘇格蘭最高法院做最後終審。以林克穎案的話,不管將來的結果如何,其實最高審都在蘇格蘭的最高法院。』
至於民事部分,連建辰表示,英國法院已經承認我方的判決,民事賠償部分已獲得確認,因此也與蘇格蘭獨立與否無關。
連建辰說,外交部委託英國私家偵探調查林克穎的財力狀況,發現他在英國任職過4家公司,其中3家已經倒閉,他雖在另1家掛名股東,但股數為零,此外也尚未查獲林克穎在英國擁有其他財產。連建辰強調,會繼續努力找出林克穎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