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上開公司103年9月16日減資換發股票公告申報書。
二、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之事由:現金減資換發股票。
三、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起迄日期:103年10月6日起至103年10月15日止。
四、本次換發內容:本次現金減資退還股款計新台幣1,344,231,17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34,423,117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148,374,380元、314,837,438股,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每壹仟股減少299.2097股(即每股退還股款2.992097元)及每壹仟股換發新股票700.7903股。
五、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日期:自103年10月2日起至103年10月15日止。
六、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03年10月10日。(自103年10月16日起開始受理換發股票,採無實體發行)
七、新股票上市開始買賣暨舊股票終止上市日期:103年10月16日。
八、減資換發股票公告業於103年9月16日依公司法第252條、273條暨有價證券交付或發放之相關資訊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九、本次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