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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要求沒見過!情夫不想嘿咻 小三付3千元求跟她做

NOWnews/ 2014.09.16 00:00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女方付錢要求男方和她嘿咻,這種要求還真是不多見!一名婦人和男子交往一段時間後,才知對方已婚,自己成為小三。但對方稱說「我會離婚娶妳」,讓婦人甘願當小三等扶正。不料半年後仍未果,她甚至還發現情夫還拈花惹草,憤而怒告對方性侵,但男方喊冤稱說「我不願做愛,玲玲還以每次3000元代價,求我跟她做」,女方也證實,男子因此獲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發現,該名家住新北市年約5旬的婦人,平日經營小吃店,男子因常來店內光顧,雙方認識之後而在去年1月進一步交往,同月底發生性關係。但男子事後才告知自己已婚,婦人一時無法接受,但在男方一句「我會離婚娶妳」,讓婦人甘願相信當小三。

婦人甘願當小三當了半年後,她見男子遲遲未有離婚動作,並且從鄰居口中得知男方愛拈花惹草,甚至還有別的女人,讓她從失望感到憤怒,並和男方對質。但男方擺爛不想理會,婦人憤而控告遭對方性侵。

檢方傳喚男子到案說明,他為了證明清白,交代2人的關係外,還驚爆其他內幕。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男子稱說自己想分手對方卻拒絕,還說「她知道我缺錢,在我不願做愛時,她還以每次3000元代價,求我跟她做」,婦人證實供詞,且檢方也查出婦人為求和男方見面,多次主動聯絡對方,檢方認為這與遭性侵不符常理,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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