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衛生局指出,散布伊波拉病毒感染病例的不實疫情訊息,已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的規定,散布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傳播不實的流行疫情消息,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最高可處以新台幣50萬元的罰金。
桃園縣衛生局已報警處理及蒐證中,衛生局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觸法。
桃園縣衛生局指出,散布伊波拉病毒感染病例的不實疫情訊息,已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的規定,散布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傳播不實的流行疫情消息,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最高可處以新台幣50萬元的罰金。
桃園縣衛生局已報警處理及蒐證中,衛生局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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