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立斌/台北報導
現行法令規定,幼兒園需編制專職廚工,不過,其中並未強制規定需要相關證照。《蘋果日報》報導,北市有部分的幼兒園在專職廚工退休後,欲請工友來遞補,但被點名的工友卻不會煮菜、毫無經驗與能力,以致難以勝任,只好透過北市府對外招聘才解決。這樣的狀況,家長不免擔心起來,畢竟有證照較讓人安心。
對此,北市教育局表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幼兒園應置廚工,但並未強制要求廚工需具備餐飲證照資格;教育局於幼照法實施後,即依規定辦理補實幼兒園廚工缺額。為讓所屬超額職工轉任廚務工作,特辦理職工第二專長(廚工訓練),教育局於102年1月21日辦理3場次廚工訓練研習課程、102年7月1日及2日辦理餐飲衛生講習各8小時,調訓超額職工145人參加,並於102年8月再次辦理3場次之廚工訓練,並協助其取得餐飲丙級證照;另外,為維護幼兒食品安全與健康,並保障支援之職工衛生與安全,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補助支援廚工進行健康檢查。
教育局表示,若遇轉任廚工之職工退休或調職,則改以勞基法契約進用廚工,並委請本市就業服務處辦理公開甄選具餐飲丙級證照資格者。目前北市各公立幼兒園應編制廚工數為246名,其中158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超額廚工培訓後轉任,另88名則為契約進用廚工;至目前為止,臺北市公立幼兒園廚工具餐飲丙級證照之比例已達7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