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連續兩起死亡車禍,台中市警局第五警分局今天特別呼籲施工人員在道路施工時,應事先申請,並注意遵守施工安全規則;駕駛人夜間行駛更要減速慢行,隨時留意路況,以確保行車安全。
25歲的黃姓施工人員昨天深夜11時多,在中市旱溪東路雙黃線上進行大樓紅外線丈量,現場設有交通安全錐,但黃男未著反光背心,另1名施工人員站在路旁,未適時警戒、管制交通。
黃男遭行經的自小客車撞擊,經送醫後延至今晨不治。肇事的45歲張姓男子供稱,當時急著回潭子家中,車速約60公里,未發現前方施工,也沒看到閃燈警示號誌,因感覺發生撞擊,停車查看才發現車禍肇事。
交警現場勘驗,車禍現場三角錐擺放位置距施工點僅4、5公尺,未達規定的30公尺,死者也沒穿反光背心,施工單位疑有疏失,已通報勞檢單位;另外,該路段前方有橋梁工程,時速降為25公里,肇事駕駛雖未酒駕疑似也有超速,責任歸屬仍有待進一步釐清。
警方表示,另起車禍發生在5日凌晨,44歲的鄭姓工人在台74線快速道路上剛結束拱橋霓虹燈施工作業,在快車道照相時,未設立任何交通警示標誌,遭行經的自小客車輾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