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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笙電子:本公司10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9.12 00:00
壹、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新股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2元。總額新台幣100,000仟元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9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36075號函核准在案。貳、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聯笙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製造業2.I501010產品設計業3.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4.CC0110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5.CC01040照明設備製造業6.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7.研究、開發、生產、製造、銷售下列產品:(1)高速靜態隨機存取記憶體。(2)低耗電量靜態隨機存取記憶體。(3)罩幕式唯讀記憶體。(4)快閃記憶體。(5)特殊應用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6)客戶訂製記憶體。(7)客戶訂製積體電路。(8)多晶片包裝積體電路。(9)無線射頻積體電路。(10)無線射頻辨識積體電路。(1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三)本公司所在地點: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力行六路二號。(四)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1,980,000,000元,分為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新台幣694,541,150元,分為69,454,115股。(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董事5~7人、監察人3人,任期3年。(七)訂立章程及最近一次修正日期:章程訂立於86年06月30日,最近一次修正於101年06月27日。(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2元。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267條第一項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15%(7佰5拾萬股)供員工承購,其餘4仟2佰5拾萬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有股份比例認購之,原股東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之股份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3.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九)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194,541,150元整,分為119,454,11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增資計畫用途:償還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以改善及強化財務結構。(十一)原股東及員工繳納期間:103年10月6日至103年10月16日。(十二)委託代收價款訂約行庫: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新竹科學園區分行。(十三)委託存儲專戶行庫:台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竹東分行。(十四)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十五)股票簽證機構:華泰商業銀行信託部。(十六)本公司財務報表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十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9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36075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十八)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參、停止股票過戶日期:茲定民國103年9月24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103年9月20日至103年9月24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3年9月19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逕洽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至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 2326-8818)辦理。肆、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伍、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陸、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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