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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食用油管制 環署:無空窗期

中央社/ 2014.09.12 00:00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12日電)行政院環保署今天說,廢食用油管制「沒有空窗期」,將要求各地環保單位協助調查小吃攤販廢油量及流向,並將廢油納入一般廢棄物應回收項目。

餿水油事件成全國關注焦點,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邀請各縣市環保局,召開「加強執行機關回收廢食用油管理研商會議」,討論廢食用油清理現況,以及未來如何加強後續管理。

廢棄物管理處長吳天基會前受訪時表示,環保署在廢食用油管制上「沒有空窗期」,將立即啟動相關調查計畫。

為強化後續管理,環保署將立即要求各地環保局追查轄內餐廳、小吃店、攤販、夜市等廢食用油生產源,並自下週一起每日回報調查家數、生產及回收等狀況,同時宣導將廢食用油交給合法清除業者清除,並訂定相關合作契約。

環保署將於1至2個月內,正式公告將家戶或非事業的廢食用油,納入一般廢棄物應回收項目,各縣市環保單位自12月起,也應於環保署新建置的「生活廢棄物質管理系統」申報回收廢食用油量。

與會的高雄市環保局代表指出,高雄市過去早已針對廢食用油進行回收,日前也已簽準將廢食用油納入一般廢棄物應回收項目。

與會的新北市環保局代表說,除了宣導小吃攤販將廢油交給清潔隊、合法業者外,建議將清查重點放在「清除業」、「合法清除者」、「地下油廠」,藉由「本質納管」讓廢油真正進到再利用體系。

吳天基表示,目前納管的事業單位約997家,未來也會檢討申報門檻,希望儘快將全國8成以上廢食用油流量都納入強制上網申報範圍;年底前也會完成研究計畫,推估全國廢食用油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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